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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/5 身為台灣人,我們還能為香港做些什麼?

當我貪圖一日的休息,香港人民已上街拚命。
所以我還是來了,盡一個生而為人的責任。
今天不用多解釋什麼,
我只希望你們知道兩件事:
第一,昨晚開始,香港政府引用《緊急情況規例條例》的授權,制定《禁止蒙面規例》(又稱 「禁蒙面法」),禁止示威者在公眾活動中隱藏面容。
林鄭月娥引用緊急法,就表示行政權正式超越立法權,香港朝獨裁專制近了一步。
你我都知道禁止蒙面不會嚇阻鐵了心的香港人,但林鄭還是以「為了『止暴制亂』」為由,強推禁蒙面法,
那她是判斷力差,還是刻意為之?
第二,香港網路平台【連登】眾人發表「香港臨時政府宣言」。
宣言全文
眾人宣布影片
對,發表臨時政府宣言的人沒名沒份,稱不上什麼人民代表。
但,
孫中山在檀香山宣布成立興中會,喊著「驅逐韃虜,恢復中華,創立合眾政府」時,
又有誰認為他有代表性?

今天我只寫到這裡,

剩下的,我希望你自己去關心。
我希望你追蹤香港的媒體
端傳媒、香港01、立場

(備註,01雖有傾向政府的立場,但你可以透過01看到香港發生什麼事,所以我還是列出來)

我期待你轉發台灣第一手的報導,
轉角國際、報導者、中央社
我更希望,
你見到朋友時,問問他知不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了。
說不知道的,你要仔細講給他聽;
說不在意的,你要耐心向他解釋;
說那些是暴徒的,你不要和他起衝突,
衝突是溝通的敵人,
你可以改用問句,問他為什麼這樣認為,問他覺得禁蒙面法真的好嗎。
在捍衛民主和自由的這條路上滿是荊棘,
你和我都有責任再聰明一點,
找出最有效的溝通途徑,
幫助香港人,
幫助我們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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